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蜂蜜大葱并不相克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3年6月14日 现代保健报 2013.06.14
    

    食物相克是讹传(续三)

    蜂蜜大葱并不相克

    明朝李时珍所著的《本草纲目》曾记载大葱与蜂蜜相克,并引起死亡。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,我国著名的老一辈生物化学家、营养学家郑集教授曾通过食用证明,大葱与蜂蜜不相克。同时指出,食用大葱与蜂蜜引起死亡的原因,并不是因为这两种食物同食相克,而是因为吃了有毒的蜂蜜中毒引起的。

    蜂蜜中毒,是因为工蜂采集了有毒植物的花蜜酿成的蜜有毒。这种蜂蜜称“毒蜜”或“醉蜜”。国内报道的有毒蜜源植物有昆明山海棠、雷公藤、博落回、闹羊花等,其花蜜、花粉有毒。

    毒蜜中含有的有毒植物花粉、花蜜不同,所以,其毒性不同,中毒表现亦不同。

    昆明山海棠蜜中毒会引起多脏器受损,会引起恶心、呕吐、脓血便、头昏、血尿、血压下降、呼吸困难,可死于呼吸衰竭。

    雷公藤蜜中毒可引起剧烈腹痛、呕吐、腹泻、肝肿大、心悸、血压下降、尿少、腰痛、血尿,可死于急性肾功能衰竭、心血管损害。

    博落回蜜中毒有头昏、瞳孔缩小、腹泻及血水样便,严重者呼吸困难,少尿或尿闭,全身浮肿并有出血点或大面积出血斑。死亡最快者发生在发病后2天。

    因此,平时吃蜂蜜一定要到大超市去购买,不食用来源不明或没有正式商标的野蜂蜜。有麻、辛辣、涩等异味的蜂蜜不得食用。 戴静, 百拇医药